南昌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1次會議于2024年7月17日決定,任命:
諶祖春為南昌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徐曉峰為南昌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程婷為南昌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南昌縣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審判庭庭長。
免去:
朱忠華的南昌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余永祥的南昌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羅惠蘭的南昌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嚴瀟君的南昌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南昌縣人民法院審判員、南昌縣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張慎國的人民陪審員職務。
現予公告
南昌縣人大常委會
2024年7月17日
掃碼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