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城鎮(zhèn)住房保障體系,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提升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服務水平,不斷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南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日前印發(fā)《南昌縣公租房實物配租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為了扎實推進《辦法》貫徹落實,南昌縣住房保障中心相關負責人對《辦法》進行了解讀。
問:《辦法》出臺的目的?
答:近年來縣住房保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大力推進公租房建設和管理,為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作出了積極貢獻。但《南昌縣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管理暫行辦法》(南政辦發(fā)〔2015〕70號)文件印發(fā)于2015年6月,至今已有6年多,隨著公租房保障工作的不斷發(fā)展,該《暫行辦法》在配租對象、提交材料、申請程序、優(yōu)先配租順序以及后期運營管理方面已不能滿足我縣公租房實物配租工作的正常開展。
問:2022年的政策與2015年的政策有什么差異?
答:首先是申請流程,2015年只能在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管理處及管委會受理申請,但2022年新增了一個網(wǎng)上申請受理,對于申請人員和受理人員來說,申請流程的優(yōu)化使得申請程序更為便利。
其次是住房保障范圍及條件,相對于2015年的《辦法》更為完善。再是配租的優(yōu)先順序認定的更為具體。
問:公租房實物配租管理有哪些重要舉措?
答:一是擴大公租房保障覆蓋面,將住房困難的新就業(yè)無房職工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明確保障方式和標準。
二是優(yōu)化城鎮(zhèn)低收入家庭配租順序,將“停止使用或者整體拆除的城鎮(zhèn)D類危險房屋”、“烈屬家庭”、“參戰(zhàn)參試人員”、“在鄉(xiāng)退伍紅軍老戰(zhàn)士”住房困難家庭,根據(jù)住房保障工作需要調整為第一優(yōu)先保障。
三是免除紅軍烈屬家庭、其他享受低保、特困人員和支出型貧困待遇的烈屬家庭以及罹患9種重大疾病家庭的公租房租金、物業(yè)費。
四是深化住房保障領域“放管服”改革,精簡業(yè)務受理要件,優(yōu)化業(yè)務審批流程,強化違規(guī)違約行為處置和糾紛化解,優(yōu)化公租房實物配租房源清(騰)退工作具體實施細節(jié)。
問:公租房實物配租管理保障范圍是什么?
答:申請人為本縣城鎮(zhèn)中低收入家庭;申請人為新就業(yè)無房職工;申請人為城鎮(zhèn)穩(wěn)定就業(yè)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地無房或本地有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含)以下;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過上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享受公租房實物配租、經(jīng)濟適用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問:公租房實物配租管理執(zhí)行標準及注意事項?
答:家庭成員的界定標準一是申請及獲得本縣公租房實物配租期間,應當以家庭為單位,家庭成員包括主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子女未婚或者離異、喪偶的,可以由申報家庭決定是否將其作為共同申請人計算在內;二是子女成年后已婚的,須單獨作為一個家庭;三是子女成年后未婚的可以單獨作為一個家庭。
注意事項:每種類型的申請人都必須提交的材料為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含身份證、社??ā④娙俗C、護照、戶口簿或者居住證);
2.主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家庭成員親自署名的關于房產(chǎn)、工商登記、婚姻狀況等家庭成員信息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的書面承諾書;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共同簽署的同意對其戶籍、婚姻、就業(yè)、公積金、房產(chǎn)、金融機構、機動車、教育、生產(chǎn)經(jīng)營、納稅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以及收入和財產(chǎn)等經(jīng)濟狀況進行核查的聲明及授權;
4.其他必要提交材料視申請類型而定。
問:公租房實物配租管理利民舉措及享受條件?
答:1.對于不會使用小程序申請的人員我們提供了窗口協(xié)助;2.對于紅軍烈屬家庭;其他享受低保、特困人員或支出型貧困待遇的烈屬家庭;主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患有九種重大疾病(九種重大疾病為:慢性腎衰竭、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的承租家庭,可免除公租房租金、物業(y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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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fā)《南昌縣公租房實物配租管理辦法》的通知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