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縣政府各部門:
根據(jù)《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江西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省政府令第247號)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作實際,決定將縣文廣旅局承辦的《修訂<南昌縣加快文化產業(yè)發(fā)展的實施細則>》、縣公安局承辦的《推進“雪亮工程”視頻到期點位續(xù)約復建》和《推進“智慧云眼”和農村視頻到期點位續(xù)約復建》3項決策事項調出2024年度南昌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附件:2024年度南昌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調整后)
南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2024年度南昌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調整后)
序號 |
決策事項名稱 |
決策程序 |
決策中是否需聽證 |
決策承辦單位 |
決策時間 |
1 |
2024年南昌縣(小藍經開區(qū))重大重點項目推進計劃 |
公開征求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決策 |
否 |
縣發(fā)改委 |
2024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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